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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
標題 |
轉知100學年度第1學期「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」之申請、鑑定程序及送件資料 |
發布日期 |
2011/9/23 |
發布單位 |
輔導處 |
點閱次數 |
2464 |
詳細內容 |
一、適用對象:就讀新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市立高中職)及各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。
二、辦理類別:
(一)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科(學習領域)課程。
(二)逐科(學習領域)加速。
(三)逐科(學習領域)跳級。
(四)各科(學習領域)同時加速。
(五)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跳級。
(六)提早選修高一年級以上之課程。
(七)提早選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課程。
四、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者請備妥申請文件於100年10月13日(星期四)前向特教組黃郁音老師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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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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